涉性侵九岁男童的洋总裁声称,在等候下判期间还押入狱长达四周,结果在牢里吃尽苦头,盼法官轻判,免他受难。但法官认为本案毫无求情因素可考虑,判被告坐牢14年和鞭打24下 。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一名48岁洋总裁被控三项非礼及性侵罪状,指他于2015年10月31日晚上在自己的家里,趁儿子熟睡时三次溜进卧房,对当时九岁的儿子男同学伸出狼爪,包括脱裤子非礼男童,并为他口交。


经审讯后,被告在本月6日被判罪成,之后不获准保释,得还押监狱。


案件原定本月10日下判。但被告当天因病无法出庭,下判日期改至今天。被告今早戴着颈托被押至高庭。


代表律师在庭上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过去四周被还押监狱等候下判,结果在牢里吃尽苦头,包括从法庭送押至监狱时,因脊椎旧伤复发而爬不上狱车,最后得靠警卫把他抬上车。


被告打算上诉,并且再次要求能保释在外等候上诉。他声称愿意入住警局对面的酒店,每天当警局报到,显示他不会弃保潜逃,但被法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