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律政部有意采用家庭人均收入及房屋、储蓄与投资的年值,作为评估法律援助申请者支付能力的标准,取代目前的可支配收入和可支配资金的标准。
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今天(1日)在国会提呈法律援助与咨询(修正)法案一读。
律政部发文告说,新标准将简化和缩短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申请者无需再提供某些特定类别的收入、资产和支出的证明,例如人寿保险的退保价值。
法律援助与咨询(修正)法案旨在通过三方面强化诉诸司法途径,除了简化法律援助的支付能力调查,也拟议提供法律援助局更多灵活空间考虑支付能力条件不符者的个别情况,以及改进法律援助的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