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疗养院非礼中风女病人的男职员原被判罪成和坐牢打鞭,但经上诉后今早成功脱罪。
高庭法官认为,声称目睹被告趴在病人身上的女护士有可能看错,加上无其他客观佐证,让被告入罪的做法并不安全。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案件发生于2016年11月26日下午,地点是西部一家疗养院。受害女病人55岁,由于多次中风而导致行动和言语受限,无法供证和交代事发经过。
来自孟加拉的34岁被告案发时在疗养院工作,工作范围包括维修设施、厨房帮手和保安。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不承认非礼罪,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22个月和打三鞭。当时,法官林书浩指出,这是他当法官以来,所审过的最令人震惊和不安的案件。
被告不服所判,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审理他的上诉后今早宣判,撤销被告的非礼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