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冒充建屋局人员,诱骗年幼姐妹花回家蹂躏性侵,落网后仍毫无悔意,还称侵犯受害人“让他大感满足”。法官斥责被告欠缺同情心,重犯概率高,决定重判他20年预防性监禁,以保护社会免受其害。
现年53岁的清洁工上个月在高庭认罪后,今早被判严重性侵罪名下最长的刑期,即长达20年的预防性监禁。
他一共面对31项控状,其中27项涉及性侵两姐妹的罪行,其余包括假冒公务员、严重性侵、严重非礼、企图强奸、蓄意伤人、非法禁锢,以及拍摄涉及未成年者的猥亵影片等。
这起严重性侵案发生于去年5月6日,在中区一带某组屋单位内。单身的被告与受害的16岁姐姐及12岁妹妹是邻居,住在她们楼上。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当天冒充建屋局人员,他原本计划以上门调查为名打抢邻居,但见到邻家一对年幼姐妹后色心大起。
他先诱骗姐姐回家性侵,得逞后仍不满足,持刀恐吓姐姐拨电骗妹妹上门,再对妹妹百般蹂躏,两姐妹受困屋内超过两小时。
案件上个月过堂时,高庭法官邓碧云指示控方准备报告,评估被告是否合适接受预防性监禁(preventive deten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