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收紧食肆卫生条例,执照被暂停的食肆,必须指定食品卫生官,通过食物卫生课程的鉴定并上复习课程,才能恢复营业。


国家环境局和农粮兽医局今早发联合文告说,本月底内将完成对全国4万零700个食肆的常年检查,本月11日和13日,环境局也与业界代表面谈,重申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


文告说,当局严正看待食物中毒事件带来的卫生疏失,除了更紧密的监控,也将逐步收紧食品卫生违例事件的惩罚相关条例。


环境局也推出食品卫生官(Food Hygiene Officer,简称FHO)计划,协助业者维持良好而持续的卫生措施,包括预防和定时检查,确保维持良好的食品和个人卫生水平。


文告说,执照被暂停的食肆,必须指定食品卫生官,通过食物卫生课程的鉴定并上复习课程,并完成相关课程才能重新营业。


触犯环境公共卫生法(食品卫生)者,初犯将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重犯将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有关措施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