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1日起, 所有个人代步工具和脚踏车骑士在人行道骑行的时速不可超过10公里,违例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000元,或坐牢长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由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费绍尔博士领导的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是在去年8月向政府提呈六大建议,旨在加强共用路径的安全。 政府之后也全盘接受了小组建议。


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宣布,新条例将从下个月1日起生效,而新规定旨在鼓励安全共享道路和马路的行为。


新条例生效后,脚踏车和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时,必须把最高时速从15公里减至10公里。这有助道路使用者在碰到意外情况时,有更多时间做出反应,进而降低发生意外的风险及伤势的严重性。


另外,所有在公路上骑行的脚踏车骑士往后也须戴头盔。初犯可被判罚款高达1000元,或坐牢长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不过,在人行道或共用路径骑行的骑士如果需要过马路,在这一小段路程则无须戴头盔。


其他新条例包括, 所有骑士在过道时,必须停车查看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减低意外发生的风险;所有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最高时速也不得超过10公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