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位于我国东部的酒店业主和管理者,因为互换敏感商业资料而触犯竞争法令第34节的反竞争协议,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处以总额152万2354元的罚款。
这四家酒店分别是樟宜坊辉盛凯贝丽酒店(Capri by Fraser Changi City)、远东机构旗下的悦乐樟宜酒店(Village Hotel Changi)和悦乐加东酒店(Village Hotel Katong),以及樟宜机场皇冠假日酒店(Cne Plaza Changi Airport)。
罚款额最高的樟宜坊辉盛凯贝丽酒店2013年三月之前的业主腾飞—辉盛私人有限公司、之后的业主辉盛国际信托,以及管理者辉盛国际,总共被罚约101万元。
另外三家酒店的业主和管理者则因为主动向当局求情,并提供资料协助调查,而被处以较低额的罚款,罚款额均未超过30万元。
根据竞消委提供的资料,在当局启动调查之前主动提供操纵市场行为资讯的首个企业,将有可能完全免除罚款,而随后求情和提供资料的企业,有可能免除一半的罚款。
竞消委去年8月2日曾向上述酒店发出违规裁定提案,要求它们在六个星期内就提案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