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经过公寓侧门,撞上一名从侧门走出来的女子,导致她左脚受伤,男子被判罚款2000元。


被告布甘诺汀今早承认一项行为疏忽导致他人受伤控状。他目前在民防部队服役,伤者蔡秀娟(37岁)案发时是一名行政经理。


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地点是兀兰16通道的Forestville执行共管公寓外面。


案情显示,被告因为不谨慎,在经过公寓侧门时没放慢车速,也没停车,结果女子被他撞个正着。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的脚背有瘀伤,但没有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