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柔佛金金河遭化学废料污染导致数以千计的新山居民不适入院,三名涉嫌非法将油渍废料倒入河里的男子今天(3月24日)被控上法庭,其中一人是新加坡公民。控辩双方就被告能否保释一事,在法庭辩论了超过一小时。
据马国《中国报》报道,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今早在新山第三地方法院开庭,三名被告是马里达斯(35岁,罗厘司机)、叶永良(42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和王金超(34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其中,王金超是新加坡公民,三人皆属同一间废轮胎处理厂。
三人被控于3月7日午夜12时,在金金河扩建道路工程工地处,将油渍废料倒入金金河。根据控状,马里达斯当时负责驾驶罗厘,叶永良和王金超则涉嫌教唆。
一旦被控罪成,他们可面对不超过五年的监禁和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7899新元)。
三名被告都不认罪。主控官提出不允许被告保释的申请,因为此案牵连甚广,不仅导致111间学校关闭,数千人因吸入毒气被送院观察,法庭必须给予一个明确的裁决,证明不容忍破坏环境者。
此外,主控官也担心被告获保释后弃保潜逃,尤其被告王金超是新加坡人,为了不让案件进行时出现可能被打断的情况,他不赞成被告保释。
不过,被告律师则以在尚未下判前被告皆无罪的原则,坚持法庭应该给予被告保释的机会。
法官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裁定,被告马里达斯以10万令吉(约3万3493新元)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叶永良以25万令吉(约8万3731新元)及一名担保人保释,王金超则不准保释。(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