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龄分别为19岁及20岁的男子,因涉嫌盗用他人信用卡资料进行超过万元的交易被捕,明天被控。


商业事务局警员昨天(9日)在芽笼路一带,逮捕这两人。初步调查显示,这两人相信多次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人信用卡资料,为电子钱包充值及购物。警方起获一台膝上型电脑、五台手机、两个指状储存器(thumbdrive)及总值634元的现金。


这两名男子将在滥用电脑法令下被控。这项罪名的最高刑罚为初犯者判监最长两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


警察部队提醒大家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包括别提供任何个人信用卡或转账卡资料、选择用信用卡或转账卡付款时以接收一次性密码(OTP)作为认证、选择接收手机短信通知任何信用卡或转账卡交易,以及收到超额或有可疑付款记录的银行账单时,立即通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