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年龄介于21岁和28岁之间的男子,涉嫌参与大耳窿活动,被警方逮捕。
警方今晚(5月23日)发文告说,警方于前天和昨天分别接到两起大耳窿骚扰案件的报案。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加东一带蛾眉路(Crescent Road)的一栋私宅,单位大门和停在单位内的汽车被人泼红漆。第二起案件则发生在后港,一个住宅单位的大门及门外的地毯被烧。
经调查,刑事侦查局及多个警署的警员确认了三名男子的身份,并在接到报案的24小时内,迅速将他们逮捕。
三名男子将在明天被控上法庭。在放贷人法令(2010年修订版)下,一旦大耳窿骚扰罪名成立,初犯者将被罚款5000至5万元和坐牢长达五年,外加鞭刑多达六下。重犯者将被罚款6000至6万元,外加二至九年的监禁,以及多达十二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