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夜店巡场起争执,两兄弟萌生报复念头,与三友人自制汽油弹,抛向夜店纵火,各判入狱28个月及33个月。


被告何昌荣(29岁)及何金安(26岁)是兄弟,他们分别面对一项恶作剧纵火罪状,而何金安也面对3项毒品相关的罪状,早前认罪。


案情显示,何昌荣与友人2016年9月12日到圣占姆士发电厂的一家夜店与夜店顾客起冲突,夜店巡场见状立即介入处理,要求他们离开。


被告心存不满,向弟弟何金安提出报复计划,并拉拢了林煌胜、杜伟义(29岁)和郑凯龙(28岁)三名友人,提议到夜店投掷汽油弹。他们之后购买袜子、手套、油漆稀释剂(thinner)等物品,自制汽油弹,抵达夜店后点燃汽油弹,扔在夜店的走道上,造成大火。


夜店巡场随后将火势扑灭,但大火造成1100元的损失。


法官今早(6月17日)判何昌荣入狱28个月,弟弟何金安则被判33个月监禁。另外,杜伟义和郑凯龙早前已分别被判入狱20个月和3年30个月监禁。


另一名被告林煌胜则在案件未了结前过世,所有控状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