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三名青少年手头拮据,原想偷手机变卖,但从电视看“绳之以法”后动歪脑筋,“学到”打抢妓女比较容易得手,钱也比较多,便持刀子到组屋淫窟抢劫,最后只抢到100元。


其中两人迪欧(16岁)和约翰(18岁)今早承认一项夜间持械抢劫的罪名,法官下令控方提交两人的青年改造所报告,案展下个月18日。


另一名14岁少年今年5月15日已认罪,由于未满16岁,媒体不得公开他的身份。


案情显示,三名青年去年9月3日晚上会面,讨论怎样赚钱。14岁少年提议偷手机变卖,但迪欧嫌赚太少,表示他在电视节目“绳之以法”看到打抢妓女比较“安全”,钱也更多,建议结伙打抢妓女。


约翰,并自告奋勇在卖淫网站寻找猎物。三人随后各自找刀子准备干案。


他们在两天后的晚上11时35分来到兀兰某组屋淫窟后敲门。一名刘姓妓女开门后,以为是另一名妓女的顾客,就把三人接到客厅内。


淫窟内的另一名岳姓妓女将迪欧带到房里,迪欧立刻拔出水果刀,要求她交出钱。


妓女担心被伤害,没阻止迪欧翻箱倒柜。迪欧找到了100元后,走出房外叫另外两人一起进房间找,但离开前并没有找到更多财物。



主控官斥责三人罪不可恕,竟利用防范犯罪的“绳之以法”节目寻找犯罪灵感,希望法官判他们进入青年改造所。


庭上揭露,两名青年是在服刑期间犯案。迪欧原在新加坡男童收容所服刑,案发时请假,准备过后回收容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