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赁组屋条件更灵活,收入超过1500元也有机会。
建屋发展局的网站显示,申请租赁组屋的条件已不再包括每月家庭总收入不超过1500元的“收入上限”。
取而代之的,是一项“收入指南”,表示家庭月收入即使超过1500元,也可提出申请,但当局将先审核申请者是否还有其它住房选择,再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建屋局在2008年曾将租赁组屋家庭收入上限从800元提高至1500元,之后虽未再改变过这一规定,但多年来其实都在灵活处理个案。
国家发展部在本月早些时候,于国会回应官委议员特斯拉博士提出的有关租赁组屋审查收入限制时,也表示,收入只是一个准则,而不是硬性规定。
“1500元被用作收入的指标,因为达到这个收入的家庭可以在住房补助金的帮助下购买新组屋。我们希望鼓励他们拥有自己的屋子。”
国家发展部也说,那些超过1500元门槛的人也可申请租赁组屋。实际上,从2016年到2018年,有590个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家庭申请成功,而2013年到2015年,这一数据则是210户。
家庭人数、医疗需求及成员关系等因素都将作为是否通过租赁组屋申请的考量条件。
建屋局受询时表示,针对收入超过1500元的家庭请求,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例如家里人数和医疗开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