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IT助理协助女同事解决电脑问题,却乘机偷拍对方裙底风光长达近13分钟,8个月后又在更衣间偷窥试衣女子。


被告沈国伟(37岁,译音)案发时是名IT助理,他面对侮辱女性尊严及持有无执照与猥亵影片的五项控状。


调查显示,去年1月19日,被告在6楼的办公室内,要求女同事来他的座位协助她解决电脑问题,女同事过来后,他竟萌生偷拍她裙底风光的念头。被告甚至还走到女同事的背后,伸手入裙底偷拍。


他也将录像功能转向她的裙子,录下她的大腿内侧。该录像储存在被告的私人电脑里,共12分54秒长。


相隔8个月,第二名受害人于去年9月16日上午约11时,在怡丰城的一间时装店逛街。她之后选好了几件衣物拿去试穿。当时,被告也在店内,他看到受害人,觉得她很迷人。因此他也拿了一件衣物,跟随受害人,然后进入受害人隔壁的试衣间。


15分钟后,受害人已脱下衣服,在试衣间的镜子发现被告的倒影。她转身看见被告通过试衣间隔间下方的空隙,看着她换衣。受害人连忙穿好衣服,将事情告知店员,要求店员报警。


在调查期间,警方起获被告家中的电脑中央处理器及持有的两架手机。被告的中央处理器存有五个色情片。


戴着眼镜的被告今早认罪,被判入狱4周,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