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29岁男子到诊所看医生后,在行人道上骑电单车,结果撞倒一名71岁老妇,导致她脸部多处骨折、眼睛流血。
被告马迪(29岁,电脑技师)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最终被判坐牢两周。
这起意外发生在今年1月28日下午4时20分,地点在淡滨尼81街第827座组屋。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下午4时,骑电单车到上述地点的诊所看医生,并将电单车停在外头。
20分钟后,被告就诊完毕,在前方的行人道上骑电单车,往淡滨尼8道的方向驶去。
被告知道行人道上不能骑电单车,但他之前也做过同样的事,一直没出过意外,因此以为这次也会没事。结果,被告以每小时26至31公里时速前进,没注意前方路况,撞倒一名71岁的老妇陈玉娇。被告的行径被警方电眼(POLCAM)拍下。
老妇被撞后失去意识,左眼流血。被告立即给予老妇援助并打电话召救护车。一名路人将老妇抱到隔壁的咖啡店等救护车,老妇在救护车到场前恢复意识。
老妇事后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急救,她脸部七处骨折,右肩骨和左小腿骨折,今年2月1日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