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警方逮捕一名涉嫌抢走他人手提袋的47岁男子,明天(12月27日)他将被控上法庭。


警方在上月20日接到通报,指大巴窑2巷第141座组屋发生掠夺案,一名女受害人的手提袋被一名男子抢走,里面装有手机、现金和其他个人物品。


透过调查和查阅警方闭路电视,东陵警署警员掌握了嫌犯身份,并在今天逮捕将其逮捕。


嫌犯明天将被控。掠夺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最少一年或长达七年,并另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