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亲了额头,还来亲嘴巴,65岁宗教老师两度与八岁女童嘴对嘴亲吻被控,在庭上通过律师说:“我不知道亲嘴是犯法的”。


这名宗教老师事后面对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昨天被判监六周。


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事件发生在去年1月,受害女童当时仅八岁。案情显示,受害女童和弟弟,自2017年起便每周两次到被告家上宗教课,每堂课从晚上8时开始,长约30分钟,女佣也会陪伴在侧。


从2018年起,女童和弟弟每次提早抵达被告家,并向被告问好时,被告会亲吻两人脸颊。不过,从去年开始,被告除了亲吻女童脸颊,也会嘴对嘴亲吻她,但他对受害女童的弟弟却没这么做。


女童被亲吻两次后觉得不对劲,转而告诉母亲,母亲报警处理。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说,“亲吻礼仪”在国外相当普及,被告不知道嘴对嘴亲吻小女孩是犯法的,但他随后还是“接受”这样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因而选择认罪。被告也表示,这是他首次犯罪,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表示,被告身为老师,理应传授正确知识,他却滥用受害者对他的信任,在自己的住家犯案,从亲吻脸颊“升级”到亲嘴,明显预谋犯案,吁请法官严惩,以示惩戒。


被告当了28年宗教老师,被告去年遭停职,不得再授课。


新加坡回教理事会答复《联合晚报》询问时表示,被告曾是回教宗教师鉴定计划下(Asatizah Recognition Scheme,简称ARS)的老师,去年1月案发后已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