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女郎声称和男友吵架时,指对方揍她还抓她的头去撞墙,甚至欲拿剪刀捅她和恐吓拿热水泼她,导致男友被控上法庭。男友不认罪,法官在审讯中发现女郎口供前后不一,事发后还继续和男友同住约两个月,在证据不足下判男友无罪释放。
46岁的帕玛纳共面三项控状,分别是两项刑事恐吓及一项蓄意伤人罪。被告不认罪,案件转入审讯。
案发时,被告和儿子及女友安莉塔同住在兀兰75通道第688D座组屋七楼的一个组屋单位。
2018年8月21日,被告和女友起了冲突,女友报案称被告拿剪刀企图伤害她,恐吓她说要用滚烫的烧水泼她,还对她施暴,完全仅因为她忙着准备晚餐而让被告自己去接儿子放学。
经审讯,法官认为女友的说词可信度低,因此判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随之申请上诉。
根据判词,被告对事件的说法是,他当天下午5时10分左右放工回家,只见女友在抽烟喝酒,发现家中仅剩下四罐啤酒,便质问女友,引起两人的争执。
后来,他边泡饮料边叫女友去接儿子,为了剪饮料包装,才会拿着剪刀对她说话。接着,他发现女友又要煮香肠给儿子吃,拿起锅子往水槽走去,不满地对她说:“你走开,不然这水就会淋在你身上,你每天都给我儿子吃香肠。”
女友随之前去接被告的儿子放学,两人根本没有在门口争吵,他也没有对女友动粗。
至于女友手臂上的轻伤,则是因为她在案发之前的星期六喝醉滑倒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