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男子居家隔离期间3次擅自出门,去咖啡店吃饭和下楼取信,今被判坐牢5周。
被告张春华(47岁)面对三项罪名,控方针对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第21A条文起诉,另两项触犯传染病(防止传播冠病19措施)条例2020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是一名货仓包装人员,他于3月17日晚上7时从印度尼西亚峇淡岛搭渡轮回国,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要求居家隔离14天至3月31日。但被告却在居家隔离期间,三次擅离武吉巴督一带住家,其中两次出外买食物,一次下楼开信箱。
其中,被告在3月24日下午3时38分,搭巴士去离家四站远的咖啡店买食物。当执法人员去他所住单位检查时,发现被告不在家。
被告还于3月29日下午1时,去离家170米远的咖啡店买食物,时隔近45分钟才回家,再次抵触居家隔离令。
控方指出,政府针对疫情已明确表示居家隔离的必要性,被告仍违背,虽离家时间不长,但在买食物时会与摊主和其他食客接触,危害公众安全。
他还指出,被告以相同目的两次擅自外出,不能算初犯。
另外,被告还在1990年因吸毒和偷窃面对监视令和缓刑监视12个月,控方要求至少7周监禁。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5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