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自前天(11日)起,德士司机必须给予所有乘客收据,否则可能被罚款50元。乘客则最好保留收据至少14天。
陆路交通管理局受询时说,公路交通法令(Road Traffic Act)的附属条例在本月11日修改后,所有德士司机都必须发收据给乘客,无论对方是否提出要求。
司机必须打印收据给在路旁截德士或电召德士的乘客,通过手机应用叫车的乘客则会继续收到电子收据。
据了解,个别的德士业者已通知旗下司机,若没发收据将面对50元的销案罚款。
自上个月12日,陆交局和德士业者已逐步在所有德士推行SafeEntry登记措施,鼓励路旁召德士的乘客在上车后,扫描SafeEntry QR码。陆交局解释,发收据给乘客的做法,能辅助SafeEntry登记措施,协助当局在必要时追踪接触者,尤其是那些不能扫描QR码的乘客。
陆交局指出,要求司机发收据的规定并不新。陆交局自4月开始已与德士业者合作,指示司机发收据给乘客,若有司机不遵守规定,该局会介入调查。“我们也强力鼓励乘客保留收据至少14天。”
全国德士师傅协会和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顾问洪鼎基接受《海峡时报》访问时说,希望陆交局不要惩罚司机。“疫情期间,司机运气好的话可能一天只能赚50元,罚款50元等于拿走了他们一天的收入。”
他也说,虽然明白当局的用意是要追踪那些没有手机的人,但是现在谁出门不带手机。至于没有手机的年长者,他们多数时候应该都会待在家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