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穿着民防部队的制服半夜混进盛港消防局,21岁民防部队前服役人员竟偷偷驾走一辆救护车,一路开到女友公寓楼下要会见女友。
被告哈兹沙亚米面对八项控状,包括抵触交通法令、擅闯、偷救护车和欺骗等罪状。他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今早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两年和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根据案情,被告曾是民防部队全职国民服役人员,但因为一些情况而没有继续服役。
今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被告穿着民防部队紧急医药服务的制服,骑脚踏车到盛港消防局,谎称自己是休班人员,值班人员不疑有他,让他进入消防局。
被告发现一辆救护车引擎开着,将救护车开走,途中一度开着警示灯逆向行驶,一路开到女友的公寓。
由于救护车的警示灯被开启,公寓保安误以为有“紧急情况”,让被告驶入公寓。
民防部队人员事后出动红犀牛到处找被告,并报警处理。
庭上揭露,被告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情与案情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