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垂涎22岁女代驾司机的美色,39岁醉汉趁她开车送他回家途中,在车上持续15分钟对她毛手毛脚。车子抵达目的地后,他还以为女代驾途中偷拍他的照片,下车时还命令她将照片删除,不然就提告!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子是汉陈春明(译音),他昨日承认对女代驾毛手毛脚,触犯刑事法典第352条的“刑事暴力”罪,被判罚款1500元。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生意人,经营过滤水生意,几乎每周两次到惹兰勿刹的酒吧找朋友喝酒,若他开车赴会,就会叫代驾司机开着他的车把他送回家。
2019年12月,受害人第一次载被告回家,两人交换了联络号码。
去年2月11日,被告又到惹兰勿刹一带喝酒,跑了数家酒吧后喝得很醉。隔天凌晨1时50分,被告打电话给受害人,请她来把他送回家。
受害人答应后到赛阿威路取车,凌晨2时19分启动车子,整个车程约22分钟。
当时,被告坐在司机座位正后方,在车子开上中央快速公路(CTE)时,竟开始对受害人毛手毛脚,摸她的背、手、肩、颈和脸。
受害人边开车边推开被告的手,但被告没有因此停手,前后持续约15分钟。受害人间中曾尝试用手机拍被告,但都没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