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31岁男司机被指为逃避截查,不顾交警抓着他的手臂和喊他停下,罔顾安全猛踩油门离开,导致交警被拖行,最终滚落在马路上,男司机今早(3月29日)被控上法庭。

《联合晚报》昨天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前天早上7时30分,涉案男子因涉嫌触犯交通条例,在中央快速公路往亚逸拉惹快速公路方向,靠近马里士他路出口处被一名交警拦截。

交警在检查车子时,男子被指突然开车,导致交警被拖行二三十米,身体多处受伤。男子后来在陶纳路一带弃车,警方随后在同天下午1时10分逮捕他。

这名男子是黄勇钦(译音),他早前曾被控一项抵触监狱法令的控状,指他在去年7月11日至今年5月9日获得假释,但他却在假释期间违反宵禁时间,因此触法。

他原本获准以2万元保释在外,但在保释期间,涉嫌犯下拖行交警的案件,今天被加控一项鲁莽行事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案发时不顾一名36岁交警抓着他的手臂要他停车,直接开车离开,导致交警被拖行,随即滚落在地上受伤。

他目前被还押中央警署协助调查,案展4月5日过堂。

至于他涉嫌违反交通条例和毒品相关的案件,则仍在调查中。

鲁莽行事导致他人重伤的罪行若罪成,可面对长达四年监禁,或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