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 去年7月引发暴动的刘蝶广场偷窃案昨天开审。证人向法庭供称,被告沙鲁安努亚(Shahrul Anuar Abdul Aziz)在被逮住之后,曾承认偷窃手机。
《马新社》报道,55岁的刘蝶广场保安主任卡玛鲁丁(Kamarudin Shariff)表示,沙鲁安努亚在偷窃东窗事发后遭公众逮住,然后被带到其办公室接受盘问,并承认偷窃一台手机。
去年7月12日,22岁的沙鲁安努亚涉嫌在刘蝶广场偷手机被捕,其同伴当晚召集友人返回商场寻仇。事件随后在网上传开,在谣言四起及一些人士发表种族性言论下,翌日更多人到刘蝶广场集会,最终引发暴力事件,导致至少六人受伤,包括三名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