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美国法律专家说,苹果公司可能援引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作为其反对法庭裁决苹果须协助联邦调查局解锁恐怖分子手机的抗辩理由。
据路透社报道,法庭文件显示,苹果已聘请两名著名的言论自由律师西奥多·奥尔森(Theodore Olson)和西奥多·布特罗(Theodore Boutrous),就美国洛杉矶地区法院法官皮姆16日作出的裁决进行抗辩。西奥多·奥尔森曾在2010年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中打败联邦政府。西奥多·布特罗则经常代表美国媒体机构出庭。
法官裁定苹果须协助联调局解锁加州枪击案凶手法鲁克(Syed Rizwan Farook)的手机。苹果首席执行官库克称,苹果反对这一要求。
据没有参与但密切关注这起案件的律师,苹果极有可能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抗辩理由。
美国曾有法院裁定电脑编程是一种言论形式,尽管后来这个裁决被上级法庭推翻。
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密码学研究员普费弗科恩认为,苹果可能会争辩说,被要求创建和提供特定的电脑代码,无异于非法的强迫性言论。
普费弗科恩说,这起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全新案例,因为它强迫公司创造一种新的取证工具,而不只是要求苹果把其拥有的信息交出来。“我认为这确实明显涉及到第一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通过,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妨碍宗教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