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美国民主和共和两党3月1日举行“超级星期二”初选,而美国全国性的选举包括总统选举和国会每两年改选的投票日,都订在11月第1个星期一的隔天、也就是星期二举行。为什么美国订星期二投票?


中央社准备了一篇文章,介绍美国参议院历史研究办公室学者柯艾德(Betty Koed)的解释。


其实,美国宪法未规定全国大选的统一日期,只规定要同一天投票。美国国会1845年通过法令,订11月第1个星期一后的第1个星期二为选举日,1845年11月4日星期二,成为美国各州第一次同一天举行大选。


为什么是11月的第1个星期一后的隔天?


柯艾德说,对当时的农业社会而言,11月秋收刚结束,天气也不冷,民众较有空投票;而订在星期二,是因人们星期日要上教堂,而当时美国民众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和驴车,星期一出发,抵达郡政府所在地投票已是星期二,所以星期二投票。


为何法律要写明,是11月第1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而不是“11月的第1个星期二”?柯艾德解释,那是因11月1日是万圣节,是天主教徒的重要节日;如果11日1日刚好是星期二,教徒就无法分身投票。


星期二投票日有近200年的历史渊源,而当年为了方便让更多美国民众能投票的考虑,现在却可能是造成美国投票率低、民众参与程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2005年,就有民间组织发起改革美国投票制度的运动,要求修法订周末为投票日,或选举日为全国国定假日。


民主党的两位联邦众议员伊兹瑞尔(Steve Israel)和拉森(John Larson)曾在2012年提案,希望改为11月的第一个周末为投票日,这是投票日改革首度在国会看到契机。


但国会稽核处(GAO)当时指出,周末投票可能造成相关经费增加,选务人员工作意愿也较低,这项草案未能成为优先法案,最后不了了之。


因此,美国民主政治仍将继续百年来的投票传统,今年底仍旧是“星期二选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