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泰国草拟中的宪法可能包含一项由现政府委任上议院议员和赋予他们撤换政府权力的条款,批评者认为这形同让军队控制民选政府。
《曼谷邮报》引述一名位高权重的消息人士报道,这项条款是国防部长巴维提出的。巴维称,由泰国国家和平秩序委员会成员受委出任“过渡性”上议院议员并无不妥。
首相巴育也支持这项条款。他说,泰国需要一个受委议员班子来确保其改革措施在大选后过渡性时期的延续与成功。
这项条款也赋予上议院更多的立法权力和弹劾内阁部长的权力。
批评人士抨击此举形同将民选政府置于军队之下。
泰国宪法草拟委员会尚未决定是否将此条款纳入宪法草案。委员会将在本月底完成宪法草案并提呈给巴育政府。
上述消息人士说,如果委员会接纳这项条款,意味着巴育政府将有权委任上议院全部200名议员。他们将拥有和民选议员一样的权力,也可以监督民选政府。
更重要的是,上议院可以对民选政府投不信任票,这意味着民选政府若不实行巴育政府的政策,将等着被军队撤换。
消息人士说,这项条款规定上议院将有至少五名国家和平秩序委员会成员,其他议员将来自由军人政府任命的全国立法议会。全国立法议会由100多名军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