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参议院全体大会今天一致通过了民法修改建议,从6月份开始,日本女性的再婚禁止期从6个月(约180天)缩短到100天。


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判决,超过100天的再婚禁止期限违反宪法。这是自1898年民法施行以来,时隔118年首次对再婚禁止的期限进行改动。


涉及到再婚禁止期限的民法733条第一项规定,是为了避免女性再婚之后所生孩子的父子关系纠纷而设定的。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女性离婚后只要间隔100天之后再婚,就不会与“嫡出推定”重合。该“推定”规定,离婚后300天以内出生的孩子是前夫的,再婚后200天后的孩子是再婚对象的。


最高法院表示,只需要100天就足够,超过100天的再婚禁止期限都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