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否认前首相马哈迪等人在一起诉讼中,指他涉及滥权渎职及干预当局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的指责,他说,他从未滥用其职权以遂私利。
他强调,他不曾在一马公司和26亿令吉政治献金(七亿美元捐款案)的调查上滥权,即指示警方针对反贪污委员会被指泄漏他与一马公司舞弊事件相关的调查资料展开调查,甚至安插新任总检察长阿班迪来取代原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帮助他洗脱所有犯罪嫌疑。
他说,阿都干尼去年“被辞职”及阿班迪的委任,都符合联邦宪法第145(1)条款所阐明的程序。
阿班迪1月26日宣布26亿令吉政治献金和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的调查工作已结案,而纳吉并没有犯下刑事罪行。
纳吉是在两度申请延长入禀答辩书后,周一下午约4时入禀长达22页的答辩书,他在答辩书中说:“我坚持,我没有滥用身为首相、财政部长、国阵主席及巫统主席的职权来进行所谓的贪污活动。”
他反促马哈迪等人证明,前副首相慕尤丁是因为批评一马公司案,才遭开除的指控。他说:“革除慕尤丁的副首相职,是国家元首在联邦宪法第43(5)条款下,依据首相劝告所作出的决定。”
纳吉也说,马哈迪有权撤回对他的支持,同时也可通过博客批评他,而警方也有权针对马哈迪是否犯下刑事诽谤罪展开调查,但这不足以构成指责他渎职的理由。
他指出,他没有滥权操控总检察长、警方、反贪会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并要求马哈迪等人出示证据来证明所有的指控。
纳吉强调,马哈迪等人没有权利入禀诉讼起诉他,他要求高庭撤销这起诉讼,并谕令马哈迪等人支付堂费。
马哈迪是于3月23日连同巫统槟州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和巫统吉打州浮罗交怡区部妇女组前党员阿妮娜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将纳吉列为唯一答辩人。诉状大篇幅描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列出纳吉所犯下的四大过失,即开除慕尤丁等人、干预执法机构调查、恐吓马国媒体及下达出国禁令。他们指纳吉没有法律权力,利用其首相职权以遂私利,因此要求法庭谕令纳吉向政府支付26亿令吉的惩戒性赔偿及42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据报道,这笔4200万令吉是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有限公司被指汇入纳吉私人账户的款额。
去年8月,当反贪会在调查SRC国际有限公司和纳吉的26亿令吉政治献金之际,警方却逮捕和盘问七名反贪会官员,以调查文件外泄一事。当时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引述文件爆料,指原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停职之前,正草拟起诉纳吉的控状 。
不过总检察署指这份“控状”并非由总检察署所草拟或发出,反贪会也对此报案,否认泄露逮捕令和控状文件。
纳吉也否认本身涉及冻结追击一马公司案的财经刊物“The Edge”的出版准证,以及封锁其属下新闻网站“马来西亚内幕者”。反之,他说,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援引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对付“The Edge”,这与他履行所谓的公务员和信托人职务毫无关系。
纳吉基于有关诉讼毫无理据,于4月19日入禀高庭要求撤销诉讼,高庭择定6月23日聆审这项申请。
91岁的马哈迪曾担任马国第四任首相长达22年,他和凯鲁丁及阿妮娜也入禀高庭申请庭令,要求冻结纳吉资产,以禁止纳吉转移名下产业、银行户头存款和任何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