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南中国海案仲裁庭裁定中国的以下行为违反了菲律宾在其专属经济区享有的主权权利:


1、妨碍菲律宾的捕鱼和石油开采;


2、建设人工岛屿;


3、未阻止中国渔民在该区域的捕鱼活动。


仲裁庭认为:


1、菲律宾渔民和中国渔民一样,在黄岩岛有传统的渔业权利,而中国限制其进入该区域从而妨碍了这些权利的行使;


2、中国执法船对菲律宾船只进行拦截的行为,非法地造成了严重的碰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