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表示,原定7月16日落实的外国车辆入境费(VEP),是由于基于“技术问题”而再度展延,这也是政府第六次展延该措施。


马国政府原定去年8月开始落实VEP措施,向入境新山的外国车辆征收20令吉(约7.20新元)的VEP费用。当局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而宣布展延至去年9月及10月。该措施接着又推迟到今年1月、5月、6月和7月16日。


陆路交通局(陆交局)总监纳德兹里昔隆在《新海峡时报》周一刊出的专访中表示,当局目前面对的是系统整合的技术问题。他说,陆交局原本计划分开征收外国车辆入境费与过路费,但过后发现这将让使用者极为不便。


他表示:“我们因此认为必须整合(外国车辆入境费与过路费)两个(收费)系统,让外国车辆入境时只刷一次现金卡,就能同时缴付外国车辆入境费及过路费。”


纳德兹里坦言并不知道外国车辆入境费何时才会真正落实,因为这将由交通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