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美国奥巴马政府考虑制定监管条例,以便在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前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批,同时避免各州单独制定法规。
美国交通部周一(19日)发布至今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最全面声明,同时出台自愿指导原则,促请汽车厂商证明他们的高度自动化汽车已经做好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准备。
各大汽车厂商和科技公司都在争相开发各种无人驾驶汽车,并抱怨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的安全条例阻碍了其发展。
美国政府周一发布的指导方针呼吁汽车厂商同意一份包含15项内容的“安全评估”,其中涉及技术的恰当实施、数据记录和分享、车辆防撞能力以及在碰撞后的反应等。其内容也包含联邦监督和伦理问题,包括当碰撞不可避免时,无人驾驶汽车应该通过预先程序的设定选择撞向哪个障碍物。
美国政府目前允许汽车厂商自我证明汽车符合安全规定。
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会长说,政府极力支持自动驾驶车的发展。他说:“自动车能为美国人民节省金钱、时间和生命,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为自动车制定条例,好让这类车子能尽快和安全地在公路上行驶。”
安全公路自动驾驶联盟形容,美国政府的监管框架“为自动车的使用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