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前上诉庭法官莫哈末阿里夫及马国律师公会前主席古都布等两名资深法律工作者都认为,首相不该拥有全国警察总长、国行总裁、总检察长以及反贪会主席等重要职务的委任权,因为这将让首相权力过大。
今年初退休的阿里夫24日在马国国际法律大会上演说时表示:“我认为我们需要改变,好让首相不会拥有太多权力去委任应受宪法保障的法官、国行总裁或总检察长。”
阿里夫也表示,除了总检察署、反贪会及警方,律师公会及财务机构如国行及证券委员会也必须秉持独立性,以免引起争议。“大学、宗教司和选举委员会都该保持中立。选委会也是重要的独立机构,它失去独立性将损害民主体系。”
曾在2003年领导马国律师公会的古都布则表示,全国警察总长也是首相委任。“你怎能期望警察总长去调查委任其职务者。我想,无论委任总警长、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和国行总裁之权,都不应继续由首相掌握。”
古都布在大会上表示,总检察长去年遭撤换、反贪会官员也被调职,反贪会高层近期也出现大洗牌。他因此建议反贪会及国行应获得授权应付这类干预,他指当局不应将这些权力都集中在总检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