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对于日韩两国政府强调解决慰安妇问题的2015年共识的相关诉讼,韩国政府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准备文件,主张共识是与日本的“正式约定”,必须有诚意地履行。相关人士20日透露了该消息。


韩国政府在文件中也说明称,共识并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此前,韩国政府一直未明确表态,该共识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韩国政府在文件中指出,类似日韩共识形式的国家之间的约定“是基于相互信赖的政策实施上的共识”,认为其遵守义务不亚于基于法律依据的约定。


有关日韩共识,韩国国内对于受害者援助不足的否定性舆论高涨,总统选举的所有热门候选人有的暗示在下届政府中将实施追加磋商,有的明确表示有必要再协商。该共识今后会被如何对待变得不明朗起来。


该诉讼中,曾是慰安妇的12名韩国女性以因共识而承受精神苦痛为由,向韩国政府索赔。她们主张,2011年的宪法法院判断指出韩国政府一直搁置原慰安妇的赔偿请求权问题属于违宪,而日韩共识违反了这一判断,自身因被剥夺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权利而遭受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