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内阁同意削减总检察长的权力,将“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的领导权一分为二,由总检察长掌管法律服务,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则掌管司法服务。总检察长一直都是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因此引起“球员兼裁判”的争议。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昨天在记者会透露上述消息时也说,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是一个单位,他并非建议分拆该委员会,而是建议将该委员会的司法服务及法律服务的领导权分开。


他说:“目前总检察长身兼司法服务与法律服务的主管,我不同意这种安排,因为这将产生利益冲突。(负责检控的)检察司是总检察长的下属,隶属该委员会(且负责审判)的地庭法官及推事,他们的主管同样是总检察长。


阿里芬表示:“这看起来不太好,对吗?若一个委员会有两名领导人,就能避免利益冲突。”


根据目前的条例,以总检察长为首的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负责委任各级检察官,推事和地方法庭法官。


阿里芬去年8月在全国司法专员大会开幕礼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总检察署目前同时管辖负责提控的检察官及负责审判的法官,这容易引起利益冲突,尤其让民众认为法官是根据总检察署的指示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