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加拿大联邦政府于当地时间4月13日正式提出大麻合法化的法案,目标是在2018年7月之前通过政府规管实现大麻合法化。若这一酝酿多时、富有争议的法案如期通过,加拿大届时将成为七国集团中首个在全国范围推行消遣类大麻合法化的国家。


据中新社报道,当局表示,这一法案正式提出之前,已向执法部门、卫生及安全专家等作了广泛的咨询、调研。当局承诺,会对大麻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持有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规管制度。


政府法案提出,大麻只能售予18岁以上人士;成人可在公共场合持有不超过30克干大麻;成人可在家中种植最多四株大麻,且高度不超过一米。除非获许可,大麻及大麻产品禁止越境。


法案也提出,大麻产品禁止进行包装设计,将大麻与迷人生活方式联系起来的卡通形象、代言、图片等都不允许出现。各省及地区均有权在联邦规定的基础上设定更严格的规管法例。


当局强调,将在刑法中增设条款,对吸食大麻或其它精神类药品之后开车的“毒驾”行为实行“零容忍”。


早在2001年7月底,加拿大已成为全世界首个使用法律系统管制大麻医疗用途的国家,患者可凭处方使用医用大麻。


本届联邦政府拟推行大麻合法化之举一直争议不断。正角逐保守党党魁的联邦国会议员列奇(Kellie Leitch)就明确表示反对。儿科医生出身的她近日扬言,自己若当选党魁并赢得大选,将撤回大麻合法化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