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关税局为追讨消费税出尽奇招,让一些餐饮业者不敢逃税而宁愿少赚。当局规定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新元)的餐厅就必须注册成为征收及上缴消费税的商家,因此一些业者就让每天营业额不超过1400令吉(约455新元)。
雪隆姑苏慎忠行餐饮业公会主席林德来告诉《星洲日报》:“他们每日营业额达到1400令吉后就停止营业,因为营业额一旦超过1500令吉(约490新元),年收入就超过50万令吉,就必须依法注册为消费税商家。”
他表示,关税局官员很早之前及派便衣官员上门伪装成顾客并暗中调查,当局也在一些餐馆的收银系统安置电子信息检查系统(EIS)或“Dongle”感应器,以监视餐馆是否发出消费税收据,因此商家不能乱来。
他说,一些规模较小的餐馆可能为了竞争而没向顾客征收消费税或开收据,但城市地区绝大部份中型和大型餐馆相信都会遵守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