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一名在工厂担任质量控制员的男子,因涉嫌支持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及持有相关物件,今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莫哈末菲鲁(33岁)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今年5月25日下午2时20分,在雪兰莪州双威孟达里阁(Mentari Court)的某一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支持恐怖分子,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以及被充公任何一切将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财产。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相同时间及地点,持有一部存有与伊国组织相关的文件的随身碟,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被治罪。若罪成,可判最高监禁七年或罚款,或充公任何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财产。
基于被告是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留,主控官法兹达副检察司没有提出任何保外条件。此案件定于10月20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