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7日下午2时,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和几名前三星集团高管行贿案终审,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


据报道,特检组在终审中请求法院对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其他几名三星前高管分别判处七年和十年有期徒刑。


上述几人因向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提供或试图提供433亿韩元贿赂而被告至法院,法院审理历时160天。


据悉,在终审判决前的本月3日和4日,特检组和李在镕方面展开了激烈辩论。


特检组对李在镕案件表示,通过典型的政经勾结造成腐败罪,严重损害了国民主权的原则和经济民主化这一宪法价值。


报道指出,法院或将在李在镕拘留期限到期的本月27日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