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周二宣布,当局将从9月1日起向在当地住宿的外国游客每晚征收10令吉(约3.2新元)的旅游税。他预料旅游税每年可为政府带来超过2.1亿令吉(约6700万新元)的收入。
纳兹里周二召开记者会表示,入住任何等级住宿场所或酒店的外国游客,都必须缴付旅游税。马来西亚公民及永久居民则不必免缴付这笔税款。他说:“旅游税是有关税局负责征收,并由财政部管理。”
纳兹里表示,可豁免注册及征收旅游税的住宿场所,则有向旅游及文化部注册的民宿(homestay)和乡村民宿(kampungstay)、联邦政府丶州政府或法定机构经营且用来培训丶教育或慈善的非商业住宿场所、当局认可的宗教机构经营的非商业住宿场所,以及所有四间或少过四间房间的住宿场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