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一名动物园管理员因透过手机即时聊天应用“Telegram”支持“伊斯兰国”(IS),以及拥有与该恐怖组织相关的物件,今日在高庭被判处入狱13年。


被告莫哈末沙鲁立占(31岁)一共面对两项控状,他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俯首认罪。


高庭法官莫哈末苏菲安在下判时说,被告犯下的罪行对国家而言是一种威胁,而被告应知道支持恐怖分子是非常可怕的。


他判处被告的首控状,即支持恐怖分子罪名入狱10年,次控状即拥有与“伊斯兰国”相关物件的罪名坐牢3年,刑期同时执行,并从被捕日2016年7月19日算起。这意味着被告只需坐牢10年。


被告的代表律师西华尼山在求情时是说,被告是一名初犯,而被告在过去一年都被收押在监狱,这期间其家人的生活非常困苦。他说,被告已对本身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重犯。


根据控状,被告2016年3月25日至6月29日之间在雪州鹅唛11英里的住家,透过“Telegram”署名“Sharul”的帐号支持伊斯兰国,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以及被充公任何一切将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财产。


被告也被指2016年7月19日在相同地点拥有一张印有IS标志的汽车贴纸、一个头带及一面IS旗帜,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