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今日撤回他因滞留警察训练中心禁区而被判入狱一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约321新元)的上诉。换言之,蔡添强即日起必须入狱一个月。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一名国会议员因刑事罪而被判入狱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约642新元),就会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因此蔡添强不会因这次入狱而丧失国会议员资格


上诉庭今日聆审蔡添强上诉申请时,蔡添强在庭上突然宣布撤回上诉并当庭念出声明表示,他与500多人因参与2012年的净选盟大集会3.0集会而被捕,警方过后将他送往警察训练中心扣留。“对我而言,这是很荒谬的提控。我被警方强行扣留在警察训练中心,然后(警方)又控我拒绝离开禁区。”


他说:“如果改变压制与腐败制度的代价是坐牢,我已准备坦然接受。但我强调,接受坐牢并不等于我承认犯错。我必须强调,犯错的是我们的政府。我也呼吁人民不要畏惧各种恐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