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总检察署表示,家长让孩子上网后若疏于照顾而导致孩子遭受网路霸凌,就可遭当局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提控。不过当地至今没有类似案例。
总检察署商业及网络犯罪单位主任朱莉娅依布拉欣昨天在“#网络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在网络世界的安全”研讨会表示:“我们将视情况而决定(是否提控这类家长)。如果你将手机交给孩子,你也知道手机里有不良的东西。或者你把手机随意乱放,孩子知道怎么开启手机,看了不该看的东西,这些都可能构成‘疏忽罪’。”
她说,儿童法令已经阐明,疏忽照顾儿童而导致其身体或情绪受伤即属犯罪。她说,虽然至今没有相关案例,但未来可能会有。
此外,马来西亚网络安全机构(Cyber Security)首席执行员阿米鲁丁指出,根据警方统计,去年发生在社交媒体的诱骗儿童案共有183起,其中124起或68%来自微信。
他说,其他用于诱骗儿童的社交媒体包括WhatsApp(31起)、面簿(23起)、BeeTalk(三起)、Instagram(一起)和Tinder(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