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2017年徽章及名字(修正)法令及2017年赐封(修正)法令25日正式生效,今后若有人涉及买卖假勋衔,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的刑罚。


《星洲日报》报道,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日发表声明说,相信这两项法令能遏止有心人士滥用国家元首和州元首的徽章与标志谋取私利,以及“假拿督”泛滥的问题。


她指出,政府修正有关法令是要维护国家元首、拉惹以及州元首,避免他们遭不负责任人士玷污。“因此,政府已增加罚款和坐牢刑期,显示政府严正看待此问题,同时也对社会起警惕作用。”


她也说,政府会在法令生效后向持有不受政府承认勋衔者采取行动。换言之,若“假拿督”在法令生效后不再使用该勋衔,就不会受到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