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近年来一直尝试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近期又建议让官方的国家语文出版局负责出版马来文版《圣经》,以免基督徒继续“错误使用阿拉字眼”。这些说法引起马来西亚基督教社群不满。马来西亚福音联谊会主席尤方成指这些做法已经严重损害基督徒根据联邦宪法所享有的宗教自由。


尤方成昨天发布声明表示,福音联谊会对雪州伊理会律师哈聂夫建议语文局出版马来文版圣经,以“纠正”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说法十分遗憾。


他说,雪州伊理会多年来一直否定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权利,已足以让基督徒社群沮丧。如今还建议国家语文局编写马来文版圣经,更是在基督徒社群的伤口撒盐。


他表示:“宗教信仰者以自身形式祈祷、称呼他们信仰的神,属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保障的基本权益。宪法11(3)(a)条文更清楚说明,每个宗教群体享有掌管自身宗教事务的权益,包括翻译各自宗教经典。因此语文出版局等各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为他人宗教的神明重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