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5名青少年轮奸少女 判牢15年(早报讯)马来西亚柔佛州两年前涉嫌轮奸14岁未成年少女的五名马来族青少年,今日遭新山地庭法官判刑坐牢15年,刑期从2015年被捕日算起。《星洲日报》报道,这五名被告(年龄介于18至21岁)与一名在逃者,是在2015年9月30日凌晨12时30分至2时之间,在柔州新山实达热带花园的公厕向被害人下手。其中五人过后遭警方逮捕,并于2015年12月7日被提控,当时他们都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