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因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承诺提供或已提供贿赂一审被判5年徒刑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在二审中被求判12年刑。
韩联社报道,首尔高法刑13庭27日第16次开庭审理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二审,擅权门独立检察官朴英洙27日亲自出庭指出,本案是为继承经营权贿赂总统及亲信的官商勾结之典型,再度提请法庭判处李在镕12年徒刑。
独立检察组求判3名三星高管10年徒刑,求判1名高管7年徒刑,并提请分别追回转移到境外的资产78.9亿韩元(约985.3万新元)。
朴英洙还指出,上述被告人为崔顺实购买顶级赛马,非法赞助为崔牟取私利的基金会,却美其名曰回馈社会,这是对所谓“社会贡献活动”的亵渎。
朴英洙称,李在镕通过权钱交易促成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强化了对三星集团的支配能力,这一罪行给韩国最大的超一流企业三星留下无法洗刷的污点。
朴英洙总结称,韩国人民不希望财阀特权继续肆虐,但愿本案为建设健康的市场经济和真正意义上发展民主迈出第一步。
本案一审法庭裁定李在镕和朴槿惠之间存在默许的请托关系,但并不认为独检组指控的所有款项都是贿款,因此判处李在镕5年刑,其余高管判刑2年半到4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