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命案审讯,本案查案官证实,死者(金正男)在遇害之前,曾经飞往浮罗交怡会见一名居住在曼谷的韩裔美国人,但警方无法確认该名男子是不是美国情报人员。
作为本案第9名控方证人的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同意,死者在浮罗交怡岛的行程,与这起谋杀案有关联,而警方会调查其行程,是因为要知道这起谋杀案的动机,而这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但他否认,死者这趟行程,被指被平壤当局杀害的导火线。
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在盘问环节时,提呈《朝日新闻》的报道作为证物。报道称,死者是在去年2月6日从澳门飞往吉隆坡,并在两天后前往浮罗交怡,还附有一张死者与一名男子在电梯內会面的闭路电视片段照片。
证人接受魏顺成盘问时同意,死者在2月9日曾经在酒店电梯內,与一名派驻曼谷的韩裔美国人会面。不过证人否认,警方调查死者在浮罗交怡岛的行程,与死者背包內装有13万8000美金现款有关,仅表示警方展开调查,是要确认死者前往当地的目的和与谁会面。
证人也否认,死者所会见的人是马来西亚警方一直在追踪的美国情报人员,截至目前,警方尚未确认该名男子的真实身份。
询及酒店的名字、是谁登记酒店房间、警方是否是对照片中穿着短裤的男子展开调查、照片是取自浮罗交怡岛某酒店內的闭路电视、是否有向酒店人员录供,证人一概表示不确定,因为他当初是指示雪邦警区刑事调查情报行动组胡斯尼警长展开调查。
魏顺成表示,证人作为本案查案官,应该要知道是否有关于这项调查的报告,但证人却说不确定;对此,证人表示他需要时间找出相关报告。
此外,旺阿兹鲁同意,警方调查此行的原因,是希望查出本案的杀人动机,因此这部分的调查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但他不同意,死者是如该报道所称,后者是因此次会面,而遭平壤当局杀人灭口。
另外,魏顺成根据鉴证组针对死者手提电脑的分析报告,提到死者的银色DELL手提电脑,最后使用的日期是2月9日,也就是死者与该名男子在浮罗交怡岛会面当天,证人对此表示同意。
根据手提电脑的分析报告,记录显示2月9日当天,曾经有人植入随身碟进电脑,并转移储存在电脑內的內容。
辩方主张,死者当时将这些资料转移至随身碟后,便将随身碟交给该名美国男子。此案明日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