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极端组织“上苍哈伦(Tuhan Harun)”两名追随者2013年谋杀彭亨伊斯兰局官员而被判死刑。他们的上诉昨天被布城上诉庭驳回。


彭亨伊斯兰局执法主任阿末拉菲2013年11月10日在英迪拉马哥打区二镇住家车房遭黑衣凶手枪杀,当局指他由于取缔邪教而遇害。关丹高庭2016年判苏姆达法和山希纳罪名成立及死刑。此案主谋及“上苍哈伦”首脑哈伦2016年8月在关丹的医院病逝后,当局就撤销对他的指控。


上诉庭法官莫哈末扎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昨天一致驳回43岁苏姆达法和41岁的山希纳的上诉。上诉庭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已充份证明对两人的指控。莫哈末扎瓦威指高庭对两名被告的死刑判决是合理的。


他表示,此案件是个悲剧,他们(两名被告)接到一名邪教领袖的命令后,就去杀害一名恪尽职守的伊斯兰局官员。


他认为,穆斯林对宗教有正确的认知是很重要的,尤其对正信信仰(aqidah)的尊重至关重要。他说,若穆斯林对宗教的理解不深入,就很容易被邪教影响,进而威胁国家安全或执法官员的安全。